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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进驻

发布日期:2016-07-20  浏览次数: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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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已组建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赴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

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已组建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赴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个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国环境保护部19日表示,截至7月19日,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进驻。

环境保护部官员表示,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分别由陆浩、杨松、吴新雄、李家祥、王万宾、姜伟新、贾治邦、蒋巨峰等担任,分赴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个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8个省区督察工作动员会分别在各自省会城市召开。动员会上,各位组长强调,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通过督察,重点了解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被督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绿色发展。在具体督察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根据安排,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左右。此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对河北省开展了督察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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