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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固废处置,到底该由谁来管

发布日期:2015-11-11  浏览次数: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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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江苏省环保厅上月底公布了14起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其中涉及违法处置危险固废的就占6例,比重明显上升,其中还有3宗案件涉嫌

   江苏省环保厅上月底公布了14起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其中涉及违法处置危险固废的就占6例,比重明显上升,其中还有3宗案件涉嫌犯罪。显然,自“两高”司法解释发布后,纳入监管的固废数量明显增加。这是继水、大气污染之后,工业固废污染已上升为环保界乃至全社会的新关注点。

    实际上,这些固废违法处置行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全国多地普遍存在。对此成因,环保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相关负责人沃飞分析提出:一是相关费用过高企业不愿自行处理;二是相关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固废处置能力与实际产出不相匹配;三是固废委托企业与处置企业责任不清,产生过多监管空白地带。鉴于固废领域严峻形势,除了环保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之外,社会各界还应当积极探索其他有效方式方法加以应对。

    沃飞对此提出:“首先要提升政府对危险固废的宏观管理和调控能力,当前要合理调剂处置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解决地区之间‘吃不完’与‘不够吃’矛盾。他建议,一是要发挥指导作用,提高企业自管能力,培养、强化企业固废管理的责任主体意识,提高企业固废管理能力;二是发挥主导作用,完善基础能力建设,地方政府应当规划建设固废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并将其纳入政府专项财政资金支持范围;三是发挥引导作用,挖掘新的处置潜力,挖掘常规处置企业的生产潜力,发展新的处置技术,开发新的处置方式;四是要发挥传导作用,推进区域资源信息共享共用,加强区域固废管理的协调联动,构建共享、共用、共管的区域固废管理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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