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4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4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勘察、设计 已由曲阳县发展改革局以曲阳发改招核字[2015]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曲阳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百分之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曲阳县4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曲阳县4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勘察、设计
招标单位:曲阳县国土资源局
建设地点:曲阳县崔东旺村采场、仁景树村A采场、仁景树村B采场、竹林村采场
建设内容及规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河北省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曲阳县崔东旺村采场、仁景树村A采场、仁景树村B采场、竹林村采场4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勘察、设计治理方案、设计书、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设计甲级资质、测绘甲级资质,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或岩土类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及地质等)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3具有检查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 9 月30 日至2015年 10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 14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曲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递交至 曲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曲阳县恒山路63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阳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润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恒山东路632 号 地 址:保定市瑞祥大街101号
邮 编:073100 邮 编:071051
联系人:孙树彤 联 系 人:李玉刚
电 话:0312-4297029 电 话:0312-7510795
传 真: 传 真:0312-7510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