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麻陂镇污水收集干管及污水处理厂首期特许经营权(BOT)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9-11】
经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五届41次【2015】61号)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博府发改(【2015】117号文)批准采用BOT模式进行融资建设,并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工程编号:博09【2015】009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博罗县麻陂镇污水收集干管及污水处理厂首期特许经营权(BOT)项目
(2)招 标 人:博罗县麻陂镇人民政府
(3)项目地点:博罗县麻陂镇富民广场西南角河边地段
(4)项目概况:博罗县麻陂镇污水收集干管及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占地面积约2205平方米(3.31亩),设计建设规模3000 m3/d,工程管线总长度约3160m,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进型MBR膜生物反应器污水处理技术。包括:污水收集干管首期铺设工程、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厂区管线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及电气自控仪表安装工程等;建设完工期9个月。
(5)项目总投资:约1726.83万元
(6)经营模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29年(不含建设期)。特许期限结束后,将麻陂镇污水处理厂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的机构;特许经营期间,项目法人如不能按规定履行协议或无能力履行协议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接管项目。
(7)招标内容:博罗县麻陂镇污水收集干管及污水处理厂首期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项目法人由本次招标的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组建,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期终移交。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人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且投标人与招标人及为完成本次招标所委托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2)具有良好的财务和资信状况及中标之后按建设计划投资建设的能力,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可以与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投诉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
1)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其它类报名表,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从附件中下载);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相关文件必须由牵头人出具);
5)报名人员身份证、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进场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报名人员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交易员);
6)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存款证明时间为近2个月);
7)惠州市外施工企业提供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的证明(网页截图打印件)
8)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原件 (两个月有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2)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18日,每天(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上述资料在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办理报名手续。招标人将向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据。
若本项目通过报名审查的单位不足5家时,则依法进行重新招标。
(3)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网、广东民营经济报等媒体网站及报刊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罗县麻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2-6131868 传真:0752-6130077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2-2869363 传真:0752-2869078
博罗县麻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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