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北京城镇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0%;其中,中心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7%、新城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
据水务局最新统计数字显示,从2001年至2010年,城区和郊区城镇共处理污水78亿立方米,累计消减污染物(按COD算)275万吨,每年消减人均排放污染物(按COD算)17公斤。
“十一五”期间,北京建成了相对完善的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体系。建成大中型污水处理厂19座,新增处理能力52万吨/日;新建成小型城镇污水处理厂(站)21座,新增处理能力5万吨/日。建成高品质再生水厂13座,新增处理能力55万吨/日,新建再生水输配管线 488公里。目前,北京已建成大型城镇污水厂40座,小型污水处理设施43处,村级污水处理设施650座。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78万吨/日,年处理污水达11亿立方米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