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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环境保护局监控与通讯预警平台及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8-26  浏览次数: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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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衡东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其监控与通讯预警平台及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衡东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监控与通讯预警平台及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衡东县环境保护局监控与通讯预警平台及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政府采购项目二、政府采购编号:HDZC2015-A041      委托代理编号:YQ2015-HW092 三、采购项目预算:包一:监控与通讯预警平台(¥1400000.00)                  包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900000.00)四、采购内容:包一:监控与通讯预警平台 包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l)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812日起至2015818日,每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含节假日)。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47号星月都会写字楼325房(华新汽车站旁,观光电梯上三楼)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份(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④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缴纳证明副本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原件初审,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15年91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在衡东县环境保护局一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八、采购人:衡东县环境保护局地  址:衡东县新村路46号1栋联系人:阳站长  电话:0734-5232325 九、采购代理机构: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47号星月都会写字楼325房负责人:晏新发(13367340813)联系人:易莉           邮编:421001电  话:0734-8869684   传真:0734-8812146Email:1736108946@qq.com 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开发支行
户名: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号:83070312000000575
十、监管部门:衡东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主任电  话:0734-5228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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