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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不打招呼”的环保执法

发布日期:2015-05-08  浏览次数: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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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环保部日前发布《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规定,除例行检查和验收检查外,现场检查均应当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实施,不定时间、不打招

环保部日前发布《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规定,除例行检查和验收检查外,现场检查均应当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实施,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不得向当事人通风报信。用“四不”方式环保执法,有利于实现环保执法的客观公正。

  要让“不打招呼”的环保执法形成常态且确保其严厉性,必须要有相应的保障机制和后续配套措施的跟进。

  首先,完善对环保执法人员的教育引导机制。突击性的环保执法固然能更接近事实真相,但若缺少相应的外部监督也容易带来执法上的风险。应加强对环保执法人员的教育引导,筑牢职业操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其次,建立健全对一线环保执法人员的勤廉约束机制。环保执法人员深入一线执法,难免会遇到一些利益诱惑。应通过“廉政回访”、“背对背互评”等措施,保障环保执法人员的勤廉高效;同时,也要完善奖惩措施、加强追责问责,督促环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不徇私情。

  再次,健全完善执法结果反馈和公开机制。环保执法的根本目的是督促地方及相关企业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这意味着执法结果的反馈必须及时跟上,坚持边执法边整改,尽快实现环境治理的具体目标。同时,要建立健全环保执法结果公开机制,最大限度实现执法结果的客观公正。(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桑胜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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