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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副部长:任何回避行为都是环保人的失职

发布日期:2015-03-03  浏览次数: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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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人民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 蒋琪)环境保护部今日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新《环保法》1月1日生效以来的进展情况,环保部副部长潘

人民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 蒋琪)环境保护部今日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新《环保法》1月1日生效以来的进展情况,环保部副部长潘岳介绍,新《环保法》自今年1月生效2个月以来,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190万元,罚款数额达723万元。

据统计,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此外,最高法院在全国18个省设立了382个环保法庭、合议庭或巡回法庭。

潘岳说,陈吉宁部长指出,新《环保法》为新时期加强环保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现在突出的问题是执法弱,大量环保法律法规得不到遵循。目前地方环保部门在执行新法中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予以澄清。其中有8个方面的误解,包括“新法过于严格,实践中违法者众多,“法不责众”,致使新法难以真正落实到位等”。有企业反映被市场和环保的双重压力压得喘不过气了,政府的环境执法能否宽松一点?这种认识显然是错误的。违法普遍,不仅反映企业守法意识薄弱,同时也说明以往环境执法不够严格。新《环保法》基于我国环境问题严重的现实,提出了一系列严格措施,这是完全必要的,体现了党中央对环保的高度重视,必须严格执行。今后环境标准还将不断变严,这是大势所趋。对企业来说,下决心重视环保是唯一出路。

潘岳强调,新《环保法》执行开局良好,但目前的成绩还远远不够。新《环保法》是一部凝聚了党心民意的法律,是一部能对民怨极大的污染现象重拳出击的法律。它的贯彻执行是国家在新常态下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制度支撑,它的实施效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于污染治理的迫切需求能否得到满足。环保部门必须统一认识,铁腕执法,不折不扣把新法贯彻落实到位。任何悲观、畏难、怠惰的态度都是中国环保人的耻辱;任何放任、回避、慵懒的行为都是中国环保人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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