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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保厅将开展全省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

发布日期:2013-12-24  浏览次数: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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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湖南省环保厅在长沙召开全省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湖南省环保厅厅长刘尧臣出席会议并讲话红网长沙12月23日讯(记者

湖南省环保厅在长沙召开全省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湖南省环保厅厅长刘尧臣出席会议并讲话

红网长沙12月23日讯(记者易征洋通讯员黄亮斌)今天上午,湖南省环保厅在长沙召开全省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湖南省环保厅厅长刘尧臣、副厅长谢立、总工程师姚斌出席会议。

12月下旬开始,省环保厅将集中全省力量、集中时间对全省所有有排污行为的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污染隐患综合评估,划分等级,建立台账。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关闭一批、停产一批、处罚一批、限期整改一批突出环境污染隐患,预防和遏制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排查内容包括,企业原料使用情况、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环境风险隐患等方面。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1月20日,为企业自查阶段。各级环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可能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开展自查。2014年1月至4月,为环保部门复查阶段。各级环保部门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和日常监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辖区内大排查的重点企业名单,组织开展排查。2014年5月至11月,各级环保部门对辖区内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开展全面整治验收。2014年12月,省环保厅对各市州排查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评估,并将检查情况向全省通报。

刘尧臣表示,各级环保部门对自查不力、不按期完成整治的企业一律依法重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企业主管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整治不力的要提请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治组织不力、造成污染事故的,要采取区域限批措施,并提请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对环保部门组织领导不力、相关工作人员排查不到位、发现问题不依法处理、突出问题不报告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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