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有惊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环保资讯 > 环保行业动态 > 国内环保资讯 > 发改委官员:2015年底前将水资源费调整到位

发改委官员:2015年底前将水资源费调整到位

发布日期:2013-12-03  浏览次数:680

分享到:

文章摘要: 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12月2日在2013第八届中国水务高峰论坛上表示,争取在2015年底前,将水资源费调整到位。要加快完善居

 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12月2日在2013第八届中国水务高峰论坛上表示,争取在2015年底前,将水资源费调整到位。要加快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尽快在全国设市城市推广阶梯水价,有条件的地方将阶梯水价推广到建制镇。

  此外要建立节水型水价形成机制,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对产能过剩以及高耗水行业建立行业平均水耗定额,超出定额部分实施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对洗浴、高尔夫等用水大户,实施特殊水价。

  在农业用水方面,要稳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将水利工程和农业用水价格提高到保本水平,全面反映农产品用水成本,以此作为完善农产品用水价格的长效机制。此外,还要推行供水成本公示制度,提高水价的透明度,对困难群体进行相关补贴。

  针对目前我国水资源管理现状,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毅建议,应重构水管理制度框架,包括修改涉水相关法律,在《环境保护法》修改中增加水综合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探讨“大江大河法”及流域性立法的可行性。

  同时建立涉水大部门体制,制定涉水大部制路线图,探讨构建涉水多层次协调工作机制,完善流域信息系统和参与机制。其次是构建给予流域综合管理理念的流域治理体系。其重点包括强化公益性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流域管理的立法进程。积极推进中小河流规划,开展以流域为单元的河流治理。(王颖春 赵静扬)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