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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生重大铅污染地区将区域限批

发布日期:2011-05-18  浏览次数: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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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记者吴晶晶)针对近期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引发的铅污染事件高发态势,环境保护部18日下发《关于加强铅蓄电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记者吴晶晶)针对近期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引发的铅污染事件高发态势,环境保护部18日下发《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将有效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铅蓄电池等涉重金属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

  据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介绍,这些措施包括严格环境准入,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规范企业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基础工作,严格企业环境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采取严格措施整治违法企业;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等。

  同时,环保部门将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以及由铅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区,环境保护部将对该区域所在地级市实行区域限批,暂停该市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对造成环境危害的肇事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停止排放污染物。因重金属污染造成群发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造成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对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今后凡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地区,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必须承担主要责任。

  陶德田表示,今后凡发生重特大铅污染事件以及由铅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建设示范区,一律立即撤销其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建设示范区称号,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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