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有惊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环保资讯 > 环保行业动态 > 国内环保资讯 > 两部委明确建筑能耗标准 高耗能建筑将被公示

两部委明确建筑能耗标准 高耗能建筑将被公示

发布日期:2011-05-12  浏览次数:890

分享到:

文章摘要:5月11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首度明确,“十二五”期间,争取实现公共

5月11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首度明确,“十二五”期间,争取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

通知首次提出,将在全国推广高能耗建筑的能效公示。通知称,将单位面积能耗高于平均水平和年总能耗高于1000吨标煤的建筑确定为重点用能建筑,并对50%以上的重点用能建筑进行能源审计。应对单位面积能耗排名在前50%的高能耗建筑,以及具有标杆作用的低能耗建筑进行能效公示。

通知透露,将启动一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到2015年,重点城市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20%以上,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0%以上;改造重点城市在批准后两年内应完成改造建筑面积不少于400万平方米。对改造重点城市,中央财政将给予财政资金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为20元/平方米,并综合考虑节能改造工作量、改造内容及节能效果等因素确定。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