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及其旗下的梅赛德斯-奔驰厂近日被判支付120万美元的罚金,因为几款梅赛德斯汽车的尾气排放违反了美国《清洁空气法》规定的标准。
指控称,该公司在1998-2006年间所生产的梅赛德斯汽车在空气污染控制方面存在缺陷,并未能及时通知美国环保局。美国司法部和环保局说,该公司生产的汽车在催化转换器或者气泵方面存在问题,这将导致汽车多产生500吨诸如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等有害污染物。
司法部的司法部长助理休艾伦伍德瑞吉(Sue Ellen Wooldridge)说:“可靠的和有效的机动车污染控制系统对于保护人类的健康和环境是至关重要的。”她说:“该公司在这么年的时间内都没能将这一与排放有关的问题通报给美国环保局,这是很严重的错误。他们的这一做法拖延了美国环保局做出决定的时间,环保局本可以更早地确定排放是否超标并召回这些有问题机动车的。”
在美国环保局开始调查这一事件后,梅赛德斯-奔驰公司的美国分部自愿召回两个有问题的部件,并延长了另一个有问题的部件的保修时间。据估计,这一花费约为5900万美元。(王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