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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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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垃圾在法国的形象正在发生革命性的变化,可以形象地说明法国的循环经济状况。正如,2000年法国出现的这样一则广告:分好类的垃圾

垃圾在法国的形象正在发生革命性的变化,可以形象地说明法国的循环经济状况。正如,2000年法国出现的这样一则广告:分好类的垃圾从流水线这一端放进去,一盆开花的植物从另一端送出来。法国循环经济发展的良好状况源于科技投入、健全法律和各级政府、行业协会组织积极协作等。

  持续科技投入和多项环保法律

  为了实现垃圾处理的革命,法国各级政府、企业和公民都付出了近30年的艰苦努力。法国政府成立环境与能源控制署,每年拿出2亿-3亿欧元的预算资金,组织和协调政府、企业及公众从行政管理、科技投入等方面采取措施。

  法国第一部垃圾处理法于1975年7月15日通过。第一部垃圾法是以卫生和健康为主要目的,要求的是妥善处理垃圾废品,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属于被动环保型。该法责令各级政府15年内实现生活与工业垃圾的统一收集和运输,并将其分成日常及危险两类,送到指定地点分别处理。

  法国第二部垃圾处理法于1992年7月13日通过。第二部法律体现了新的环保观念,要求充分做到垃圾循环再利用,尽可能地变废为宝,同时明确全体公民主动参与环保的责任和义务。责令各地区10年内实现垃圾分类及回收再利用。

  在这两项法律的基础上,法国环境部门又制定了多种垃圾处理的法规。从家庭垃圾、过期药品、废旧电池、淘汰电器、废旧轮胎到报废汽车,许多种类的垃圾从收集、运输到最终处理都有章可循。

  各级政府、行业协会组织积极协作

  法国市镇级机构几十年来一直有就地解决自产垃圾的传统,同时又注重加强地区、部门与行业间的协作。比如,2002年12月29日,法国政府将废旧轮胎列入国有强制回收项目,责令法国境内的轮胎生产与销售商自2003年起,每年投放市场多少吨新轮胎,次年必须回收吨数相等的旧轮胎,回收费用全部由生产和销售商承担。

  涉及到不同种类的垃圾,其相关行业的协会组织则发挥了重要作用。2004年3月,法国旧轮胎回收与环保协会发动米其林、固特异、普利斯通等14家生产销售商成立联营公司承包其废旧轮胎回收任务,再与100多家环保企业签约,组织协调旧轮胎的收回、分类、翻新、分解和再生材料生产,以规模化经营降低成本,实现旧轮胎回收一条龙服务。

  法国2002年垃圾状况报告显示,法国平均每人每年制造450公斤垃圾。报告认为,法国已经实现了1992年垃圾法规定的10年目标。以家庭垃圾为例,截至2002年,这些垃圾的21%被回收和循环利用,26%依照环保标准被焚烧,同时为临近城区提供热能,53%被填埋或销毁。

  法国的垃圾总量每年增长1%,超过垃圾处理系统年处理能力的增长速度。所以法国颁布新法令提出2003年应有85%的包装废弃物得到循环使用。

  法国目前正在制定新的计划,争取在2004至2008年间将垃圾总量控制在一定水平而不再增加。该计划要求厂家在设计和生产产品之初就考虑到如何减少其在使用后可能会产生的垃圾,同时教育公众适当改变消费习惯以有利环保。

  对全国的垃圾进行有效分类并回收利用,足以让法国人引以为骄傲。随着欧洲一体化逐步加深,欧盟在环境保护领域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法国今后的垃圾处理工作将更贴近欧洲法律,并更注重国际合作。来源: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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