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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0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现场确认及转考事项说明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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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在外省市参加2007年度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新考生进行报考,现场确认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本市老考生现场确认,须完成网上报名,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携带2007年度准考证或网上下载打印的成绩单直接办理确认手续。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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