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有惊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环保资讯 > 政策法规 > 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成员的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成员的函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464

分享到:

文章摘要:国办函〔2009〕27号安全监管总局:  你局《关于调整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和成员的请示》(安监总煤监〔2009〕17

国办函〔2009〕27号

安全监管总局:

  你局《关于调整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和成员的请示》(安监总煤监〔2009〕1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同意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成员做出调整。调整后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骆 琳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成 员:赵铁锤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煤矿安监局局长

      刘铁男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 明  公安部部长助理

      郝明金  监察部副部长

      张少春  财政部副部长

      杨志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汪 民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张力军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黄淑和  国资委副主任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

      史玉波  电监会副主席

      吴 吟  能源局总工程师

      张鸣起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