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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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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1 仪器校准应按仪器的操作手册对自动监测仪器定期进行校准。2 试剂配制与有效性检查所有使用的试剂必须为分析纯或优级纯级别,且

1 仪器校准

应按仪器的操作手册对自动监测仪器定期进行校准。

2 试剂配制与有效性检查

所有使用的试剂必须为分析纯或优级纯级别,且未失效;

标准溶液贮存期除有明确的规定外,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标准溶液和试剂的配制按计量认证的要求进行。

3 标准溶液核查

使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或按规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每周对自动监测仪器进行一次标准溶液核查,计算其准确度和精密度。质控样(或标准溶液)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推荐值的±10%,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5%。并按照《标准溶液核查结果纪录表》记录核查结果。

标准溶液核查结果纪录表

测试人: 测定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测试

项目

单位

配制值

(推荐值)

测定值

相对误差(%)

相对标准偏差(%)

1

2

4 比对实验

各托管站每月应进行一次比对实验。采用实验室方法同步分析实际水样,与自动监测仪器的测定结果相比对,并按照《比对实验结果纪录表》记录比对实验结果。比对实验结果相对误差不大于±20%,项目浓度在检测限3倍以内不受此限。

测试项目包括水温、pH、DO、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TOC和氨氮等7个项目,各托管站根据自己的仪器配置情况安排需要测试的项目。核查和实验结果必须如实记录,作为水站运行管理的档案保存并上报总站。

比对实验结果记录表

测试人: 测定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测试

项目

单位

自动监测仪器测定结果

实验室测定结果

平均值

测定误差

(%)

1

2

1

2

5 数据三级审核制度

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审核执行三级审核制度。技术人员应每日对数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数据应及时判断和处理,并记录处理办法。经由技术人员、室主任以及主管业务站长审核上报的数据为有效数据。

6 建立水站质控档案管理制度

托管站应建立严格的质控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各项质控措施实施情况的记录,包括水站日常数据检查情况、试剂配制情况、每周巡检的作业情况、每周标准溶液的核查结果、每月比对实验的结果、自动监测系统日常运行情况等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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