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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加强化冰期监管 松花江流域水环境成重点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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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记者从黑龙江省环境监察总队获悉,即日起,我省环保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化冰期环境监管工作,发现隐患立即责令整改,严防

记者从黑龙江省环境监察总队获悉,即日起,我省环保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化冰期环境监管工作,发现隐患立即责令整改,严防污染水环境事件发生,监控松花江干流和重点支流的水环境质量成为重点。

  “化冰期是环境违法排污的易发期,也是环境污染事故的多发期。”黑龙江省环境监察总队队长迟晓德告诉记者。4月以来,黑龙江省部分江河进入化冰期,为巩固污染减排和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成果,确保流域化冰期水环境安全,黑龙江省环保厅要求,各市地环保部门要严密监控松花江干流和重点支流的水环境质量,增加断面监测频次,发现水质异常,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排查,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加强对辖区内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和监督性监测。严格执行现场监察制度,加密检查、巡查和监测频次,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装置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厉打击直排、偷排等违法排污行为。

  省环保厅同时要求,加强对已停产企业的现场监管,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生产。对辖区内煤化工、造纸、制糖等重点行业以及尾矿库、污水塘(库)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隐患,立即责令整改,并向当地政府报告。依法严惩未经环保部门批准、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擅自排放污水塘(库)污水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辖区内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的监督管理。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企业和违法排污口要坚决予以取缔;加强对江、河、湖、库周边环境的巡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清理周边垃圾等倾倒物,严防污染水环境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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