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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农发区”挂羊头卖狗肉:偷换概念暴露监管缺位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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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浙江海宁:农业开发区走入“自留田”怪圈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是国家支持农业的一条重要途径,旨在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

浙江海宁:农业开发区走入“自留田”怪圈

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是国家支持农业的一条重要途径,旨在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然而一些地方以农业综合开发的名义圈一块地,在“招商引资”的名义下获得土地出让金,然后进行滚动开发,数以亿计的利润滚滚而来。

日前,市民反映浙江海宁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大量引进化工企业,把一个好端端的“农发区”办成了一个“易燃、易爆、剧毒”产品的集聚地和污染区。老百姓气愤地说,这样的做法是“挂羊头,卖狗肉”。

一个是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旨的省级开发区,一个是让人闻之色变的“化工污染区”,两者怎么会联系到一起?

据了解,在经过地方政府一系列巧妙的安排后,农业开发区实际成了工业及房地产的大面积开发,农业开发的目标早已失真。“自己管理、自己收入、自己使用”,农业开发区俨然成了地方政府的“自留田”。

26比4是“农发区”还是“化工污染区”

海宁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建于1993年。经过了10多年的发展,“农发区”看上去很有些模样,宽敞的道路,成片的厂房。可是,除了大路旁的“海宁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广告牌以外,很难嗅到“农”的气息,四处弥漫的,是一阵阵令人窒息的“怪味”。

公交车司机陆师傅诉苦:“天天这样,阴天的气味更厉害。”

一位乘客说:“这个地方杭州不管,海宁不管,化工厂轧堆。像我们厂是生产剧毒气体的,在别的地方早就被赶出去了。”

其他乘客也议论纷纷:“到这里来搞农业,种出来的东西谁敢吃?”

陆师傅跑这条公交线有一年多,对“农发区”的环境更有感受,“不说别的,光是看看这些烟囱冒的烟,白的、黑的、红的、黄的,什么颜色的都有。”

据了解,这个占地20.2平方公里的省级农业开发区,13年只引进了4家农业企业,占地1000来亩。而26家化工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则占地7平方公里。

家住星星港湾的居民告知:“这里也就剩下‘农发区’的招牌了,这么多化工厂,哪家出事也不知道。有些厂半夜里偷偷地排放有毒气体,新来的住户以为出了什么事,醒来打电话报警。”

钱塘江大堤头枕“定时炸弹”

“蛟龙脱锁,怒吼回首”,钱江大潮猛烈撞击江面的丁字堤坝后,形成了巨浪滔天的“回头潮”,其壮观景象撼人心魄,回味无穷。在观赏“回头潮”的最佳地点——海宁盐仓镇的农业开发区,被开发区的乱象所震撼:一家挨着一家的化工厂,哪里像农业开发区?

一大排锈迹斑斑的化学喷塔耸立在钱塘江大堤的坡脚,一家化工厂的设备已经锈蚀腐烂。厂内留守工人告诉记者,这家名为通元化工厂的企业已被勒令停产一年多了,几百吨危险化学品原料及半成品还停留在设备之内,像一颗定时炸弹一般,随时有爆炸的危险。

“通元化工厂只不过是海宁农业开发区乱象的缩影”,该厂业主朱鹤良痛心地说。通元是1997年海宁市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首家引进的化工企业。当初厂址是开发区指定的,所有的相关手续,包括土地使用合同、营业执照、环保评估、税务登记、消防文书等都是管委会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办理的。1998年元旦投产。但是到了2004年5月1 日,工厂一夜之间被强行停电停水全面停产。

但是由于危险化学品的市场需求非常大,近两年来,尽管通元化工已经停产,但是朱鹤良一直租借其他企业的厂房从事危化品生产。

由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基本免费享用环境和安全成本,利润巨大,企业并不甘心就此退出。这是造成目前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

招商引资政府包办是否有法律的底线

据有关部门的资料显示,近年来的“农发区”,各种“爆炸”引发的火灾、致人受伤、致人死亡的恶性事件及各类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以致被浙江省环保部门认定为“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和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问题”重点督查地区。

省环保监察总队的许总队长说:“海宁‘农发区’的环境污染问题确实比较多,废气污染、未批先建和批建不一等,主要是当地政府在招商引资中未设置环保门槛或门槛较低。”

海宁市环保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也认为:“政府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太淡薄。”

据介绍,建化工企业是一件很慎重的事,从项目选址、环评、污染处理等等,都有十分严格的界定,而“农发区”却在为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的名义下,全权包办。由于不懂专业,不计后果,所引进的化工企业工艺落后、管理不规范、废气处理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而且因为量大面广,各种隐患在若干年内还无法解决。

“农发区”污水处理厂的主任:“污水管网是都做好的,可是化工厂管理不到位,下雨天污水外溢总免不了。”

“农发区”能否不姓“农”

“农发区”到底应该怎么开发?是想怎么搞就怎么搞,还是以农为主?

几经辗转,在海宁市档案馆找到了“农发区”的相关资料,有省政府《关于建立海宁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的批复》、海政发(1994)50号文件及机构设立和人事任免等,可是,已在文件中注明附件的“农发区”总体规划却没有找到。

而后,在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当年曾参与编制海宁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总体规划的顾问总规划师一教授明确表示:“农业开发区肯定要以农为主,作为省级开发区,规划变更要经过省政府批准的。”

农业对外综合开发,是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一项战略性举措,尤其在“长三角”地区,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和比较效益,强化农业的基础作用和生态作用,已是当前发展经济的重中之重,是所以建立省级“农发区”的初衷。

可是这项好事,怎么会在海宁“变了味”?难道国家的政策扶持,就是为了建立这样一个事故频发、隐患难除的省级“农发区”吗?

农业综合开发去被“移花接木”

古语云:名不正,言不顺。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甩开农业,明正言顺地搞工业房产开发,必然有着存在的“合法性”。就其“合法性”问题先后走访了有关部门,有关人士无不表示,“农业综合开发区可能被偷换定义了。”

据了解,在2003年开发区整顿之前,浙江省省直部门就有数个部门有权审批开发区,如省发改委批经济开发区,省经贸委批工业园区,省乡镇企业局批乡镇工业园区,省科委批高新技术园区,省农办批农业示范园区,信息产业厅可以批信息产业园区。

虽然政出多门,但一听说是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的某副主任就用怀疑的口气说,是不是搞错概念了,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吧?

该副主任表示,“农业综合开发的‘综合’是指开发方式、资金来源、治理措施、治理效益的综合,其项目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土地治理项目,另一类是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和流通设施。”

一位长期从事地方基层领导工作的干部尖锐地指出,事实上,农发区的概念已经是移花接木了。现在有些部门套用国家对农业扶持的政策,借农业综合后开发的名义,向各级部门申请财政和土地支持,投入超大规模基础建设,然后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其土地大搞所谓的“综合开发”,目标直指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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