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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机动车检测将全面放开 有车族被许就近检测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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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湖南数百万车主关注的机动车检测社会化的问题,将从5月1日起迈出重要的一步。昨日,记者从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沙市质量技术

湖南数百万车主关注的机动车检测社会化的问题,将从5月1日起迈出重要的一步。昨日,记者从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根据国家规定,质监部门正在对湖南省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认证,通过认证的第一批机构名单将在5月1日前公布。此后车主将可自主选择有资格的检验机构,就近进行车辆检测了。

  检测站将可自主经营

  据了解,于2004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机动车检测社会化。

  交管部门表示,要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检会《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检测站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4月底要初步完成全市机动车检测站标定工作,5月1日前做好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实行社会化的监督管理及移交工作。据介绍,今后各检测站自主经营,对机动车检测结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据了解,全市目前已有数家检测机构具备检测资格。

  交警不再委托检测单位

  目前,交警部门要求所有的车辆每年都必须提供安全检测报告才能参加年检。5月1日以后检测中心实行社会化经营,交警不再具体委托检测单位。公民只要在依法核准的检测站检测后,提供经认证机构出具的真实、客观、符合实际的报告,均可前往检验大厅办理机动车年审业务。此外,检测机构将更多地侧重于服务职能,为市民提供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

  车主自主提供检测报告

  由于市民可以选择自主检测,今后检测的程序将略有变化。长沙市交通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过去机动车综合检测,受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委托,交通检测中心每年会出具一次营运车辆的技术等级评定报告。而实行社会化以后,公民到具有资质的检测站检测,委托检测将变成公民自主提供检测报告,主管部门将对合法的检测报告予以认可。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质监部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据此,除目前由交管、交通部门办的机动车检测机构外,一些社会上有实力的维修厂,只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可后,也可参加机动车检测,其出具的数据将合法有效。

  长沙数十万车主将受益

  业内人士推测,机动车检测实行社会化以后,出于竞争的需要,各检测站将在增强自身优势,提高服务质量,创造优良检测环境上下功夫,以吸引更多的客源,对全市数十万有车族来说是个好消息。

  关键词 车辆检测

  所谓“车辆检测”,是指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监测,包括对在用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诊断,对汽车维修行业的维修车辆进行质量检测,接受委托,对车辆改装、改造、报废及其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科研成果等项目进行检测,提供检测结果,接受公安、环保、商检、计量和保险等部门的委托,为其进行有关项目的检测,提供检测结果。

东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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