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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出台全国首个地方环保法规 明年起执行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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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10月25日,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山西出台的 《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是我国首个地方颁布的环保条例。其中对大气、水

10月25日,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山西出台的 《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是我国首个地方颁布的环保条例。其中对大气、水体、固体废物、环境噪声等四方面做了具体的条例规定,从201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作为曾经的污染大户,山西在环境保护工作上可谓深下苦功。今年,在全国“十一五”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的形势下,山西早已提前完成了“十一五”减排任务。随着这部地方环保条例的颁布,山西的环保工作再次成为全国关注焦点。

“这部法规从今年上半年开始筹划起草,经过各方专家调研、讨论、修改后,9月底在省人大常委会上通过。”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树棠告诉记者。

张树棠表示,这部法规是根据国家现有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条款更为细化。

根据 《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县级以上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本行政区域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情况和重点排污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而百姓也可以对照新的环保条例监督污染企业,可以拨打12369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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