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党委、政府总揽整治工作全局。州委、州政府决定,每个涉锰县市明确一名州级领导负责,并要求州环保局确定一名具体联系人。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以身作则,9月17日花垣会议后,州委书记童名谦、州长杜祟烟、常务副州长李德清先后深入到花垣、吉首、泸溪、保靖和州属企业现场办公,检查污染整治工作情况。各县市将锰污染治理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充实了领导力量,采取了县级领导挂点、环保部门专人联系的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监管责任。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切实履行“统一监管”的职责,后几个月坚持以锰污染治理为中心,一切工作都要为锰污染治理让路,联系限期治理企业的环保人员每周必须到企业工作一天以上,联系停产治理企业的人员实行驻厂制度,使他们真正潜下心来抓督查、抓进度、搞服务。同时,要求其它各相关部门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履行职责,形成污染治理的合力。
三是进一步落实企业治理责任。坚持以企业为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明确告诉企业只有早治理、早验收,才能早发展、早受益,不治理只能是死路一条,促使企业增强“生死存亡”的紧迫感,目前各企业都对照验收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治理方案,在今年电解锰企业先后遭受电价上涨、人民币升值、国家取消出口退税等政策冲击的情况下,各企业克服困难筹集投入治理资金近8000万元,确保了各项整治工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