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到14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和我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
9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和我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13日到14日,到各企业、高新区和各县(市)区进行了实地视察。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视察代表肯定了我市各级政府一年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认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较好。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力度,确保有关企业限按时完成期治理任务按时完成。
视察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在9月份的常委会上审议《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和我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昌续、副主任李江华、汤泽培、刘德莲等参加了视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