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污染减排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却依然面临严峻形势。
分析2006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不降反升、节能减排指标均未能完成的现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理事长赵希正一针见血地指出,在我国推行节能减排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行政性措施过强,法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得很不够。
赵希正指出,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是基本国策,但是真正把节能减排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还有相当的距离。如节能减排目标的确定、责任的分解及监督等方面,大多数情况下仍然采用行政管理手段。再如有关火电厂二氧化硫的控制要求中,有浓度、排放速率、电厂总量、行业总量、区域总量控制等要求;环境管理手段有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收费等十多种,这些法律规章和制度要求,需要结合减排工作进一步调整,使之更适应减排需要。必须看到目前的法律制度在促进减排上还存在缺位。
赵希正建议,加快法制建设的进程,将现行的节能减排理念、指标、要求、机制等通过法制形式加以确定,并充分注意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行政要求的协调性、一致性。科学制订与分解节能减排目标,对节能减排目标的制订与分解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尤其是在节能减排潜力的分析及标准、规范的制订上建立起符合我国当前国情和发展战略要求的体系;加强完善节能减排的市场机制。在节能减排方面,市场机制仍然起着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要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市场机制发展;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中,行业协会的作用是机制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行业自律机制真正建立并实施之时,才是监督作用有效发挥、企业自觉依法自治之日。
编后“两会”召开伊始,污染减排就成为焦点,引起了与会代表委员的强烈关注。面对2006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降反升的严峻形势,面对各地在“十一五”期间完成污染减排指标的艰巨任务和巨大压力,代表、委员们冷静分析形势,深刻剖析原因,探讨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从法制建设、结构调整、执法监督、市场调节等各方面,为实现减排目标出谋划策,为各地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提供了有益参考和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