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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环境信用 助力绿色转移

发布日期:2019-04-03  浏览次数: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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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在产业转移的管理过程中,要充分用好企业环境信用体系,积极助力产业绿色转移,避免污染肆意转移,保护好后发展地区人民群众的生

 

在产业转移的管理过程中,要充分用好企业环境信用体系,积极助力产业绿色转移,避免污染肆意转移,保护好后发展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江苏响水爆炸事故发生后,有媒体指出发生事故的天嘉宜公司多年来劣迹斑斑,并爆出其背后的倪家巷集团所属各公司也屡屡因安全环保问题被处罚。

媒体还称,近年来,和倪家巷集团版图一起扩张的,“还有安全和环保方面的隐忧” 。天嘉宜公司前身倪家巷化工有限公司还在江阴时,就因扩能未审批、擅自投入生产被处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评定结果为“黄色”。甚至在搬到响水县之后,生产高端化工材料的天嘉宜公司还把化工废料埋在了家乡倪家巷,并因此被法院判决罚金100万元,时任公司管理层也因此获刑。

对企业行为信息公开化进行评定,是江苏省近年来推出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通过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环境行为审计,依据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群众污染投诉、排污总量控制、推行清洁生产等评定出“绿、蓝、黄、红、黑”5个等级,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倪家巷集团所在的江阴市从2002年开始就作为江苏省首批试点地区,率先实行了这一制度。2005年,江阴市进一步对评定结果作了明确的奖惩规定,将被评定为“黑色”的企业列入当年限期治理名单,并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计,规定连续两年评定为“黑色”的企业将强令关停。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诞生约30年来,充分发挥倒逼作用,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环境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逐步构建,它也越来越成为现有环境管理制度的必要补充。《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应当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也要求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提出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通过相关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2015年11月27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联合失信惩戒机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然而,事故所在的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在建立之初,为招商引资,降低了环境安全门槛,不少化工企业从苏南、浙江等地转移过来,园区成为“环境洼地”“污染天堂”。天嘉宜公司正是在这样的招商背景下被引入的。在这一过程中,它在江阴的环境信用信息显然被当地招商者忽略了,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等措施在这一过程中未能得到贯彻落实。

我们在产业转移的管理过程中,要充分用好企业环境信用体系,积极助力产业绿色转移,避免污染肆意转移,保护好后发展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对此,笔者有以下建议:

首先,要利用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完善企业信用的记录与归集机制,全面归集各类企业环境信用信息,便于生态环境部门及时评定并发布各参评企业的环境信用等级。

其次,建立多部门及跨地区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信息上网公示制度,让环境信用评级结果可以在各部门各地区间无障碍获取。

再次,在产业转移过程中,接受地的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利用原转出地区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发布的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信息,作为其行政许可的重要参考依据。积极支持绿色企业,严格控制黄色、红色企业,拒绝黑色企业,从而让环境信用好的企业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空间,让环境信用差的企业无可遁形,推动建立产业绿色转移机制。

同时,强化招商、金融等相关部门及机构的企业环境信用联合失信惩戒机制,从土地、资金等各方面予以限制。让环境信用低等级企业既无法在本地立足,也无法钻政策空子而转移到后发展地区,让这样的企业不能再摇身一变成为产业接受地区的座上宾,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鞠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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