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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因“污染门”被罚3000万元 15日内缴清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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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信息时报讯 自去年7月份紫金矿业被曝出“污染门”后,该事件又有新的进展。昨日紫金矿业公布公告称,公司1月30日收到福建省龙岩

信息时报讯 自去年7月份紫金矿业被曝出“污染门”后,该事件又有新的进展。昨日紫金矿业公布公告称,公司1月30日收到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有关刑事判决书,紫金山金铜矿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其他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三到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

紫金矿业昨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2011年1月30日收到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有关刑事判决书,因2010年7月公司紫金山金铜矿污水渗漏事故,法院就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以有关起诉书指控被告紫金山金铜矿及其他五名被告人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一案,于2011年元月30日做出如下一审判决:被告紫金山金铜矿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原已缴纳的行政罚款956.313万予以折抵,尚需缴纳2043.687万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清。其他五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三到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两位副总裁相继辞职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判决公布之前,紫金矿业前几日才宣布,公司副总裁陈家洪和李四德均已辞职。对于该二人的辞职,紫金矿业董事会称是其个人原因。同时二人所负责的工作业已平稳过渡,其辞职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然而,自去年“污染门”爆发之后的事故调查中,时任公司副总裁、原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陈家洪因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刑拘。2010年12月底,福建省环保厅就该事件发布公告,认定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常务副总裁兼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邹来昌在“污染门”中的个人责任,并对二人分别罚款人民币70.6万元和45万元。

业内人士分析称,随着紫金矿业去年环境事故调查结果出炉,陈家洪和李四德的辞职或许是相关责任人要承担责任的结果,损失1950万元。

据紫金矿业1月17日发布的预测显示,公司2010年度其净利润约在46亿元至50亿元之间,同比增长30%-40%。而就在紫金矿业发布了两位副总裁离职消息的当天,公司股价仍上涨了1.94%。昨日,紫金矿业上涨3.88%,收于7.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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