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机构存在由其他无资质法人单位承接环评项目、签订合同等情形的,可认定为出租、出借环评资质。环评文件存在选址、选线不当,评价结论错误等6种情形的,可认定为环评文件质量较差。环评工程师“挂靠”,指未在环评机构专职工作的环评工程师,或已调离环评机构但未按有关规定报告相关情况的环评工程师。环评机构专项整治中,以上三大违规行为将被严肃查处。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所有注册地在四川省的51家环评机构。各环评机构需向省环保厅报送相关资料,包括本机构在册环评工程师情况,2015年1月1日以来获各级环保部门受理的环评文件清单等,被举报涉嫌出租、出借资质的环评机构应就有关情况提交举证材料。10月10日-18日,四川省环保厅将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及被举报的环评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取证。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公众可对环评机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10月底, 四川省环保厅将把专项核查总结报告报环保部,并对存在问题的环评机构提出处理建议。 环保部11月中旬完成汇总核查结果后,将向社会通报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