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我省(山西省,下同)纳入国家考核的5个重点城市全部摘掉 “黑帽子”,在全国113个重点城市中,倒数22名内已找不到我省的城市。
2010年,我省11个省辖市中有10个达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优良率达到95.1%,84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空气优良率达到95.9%。与2005年相比,11个省辖市平均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61.9%,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47.2%,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下降73.2%。
同时,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地表水重污染断面首次下降到51.5%,汾河上游(东寨桥断面)水质二十年来首次达到一类水质标准,国家考核的9个断面全部达标。11个省辖市集中供热率、气化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比 “十五”末增长44.9%、14%、64%和39%。全省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80%以上的县实现了集中供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