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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多企业涉嫌违规占用林地修建别墅

发布日期:2012-08-07  浏览次数: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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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潇湘晨报湘潭讯昨日,湘潭市森林公安局召开“5·02”非法占用林地案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海龙山庄、栲木片

  潇湘晨报湘潭讯昨日,湘潭市森林公安局召开“5·02”非法占用林地案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海龙山庄、栲木片石场、方石村凤凰矿业、小荆村凤凰矿业小荆矿区非法占用林地刑事案件4起和白冲片石场非法占用林地行政案件1起。

  湖南海龙山庄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案是省森林公安局督办案件。海龙山庄法定代表人谢某与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政府签订为期30年的柴山水库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承租合同,时间为2003年8月18日至2033年8月17日。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许可手续的情况下,该公司违规占用林地修建别墅,仿古长城,高尔夫练习场,庙宇,道路,办公楼,大量毁坏林地。经鉴定,该公司违法占用林地面积60.1亩,属国家重点公益林地。据湘潭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李志勇介绍,国家重点公益林地与基本农田类似,都是不可触碰的“红线”。目前,谢某已被刑事拘留,其妻宫某被取保候审。

  在这5起案件中,凤凰矿业小荆矿区非法占用林地案应该是最惹人关注的。自从凤凰矿业开采以来,就与周边村民矛盾不断,红网百姓呼声和论坛上有不少投诉。凤凰矿业法定代表人吴某于2005年12月28日取得采矿许可证,在没有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吴伙同他人于2006年5月在方石村开始采铁矿,至2010年10月31日止非法获利600余万元。2010年10月31日,吴某将矿山作价400万元转让,从中收取转让费90万元,被毁林地面积经鉴定为66.1亩。

  2006年至2007年间,吴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利用凤凰矿业的采矿许可证,超范围在响塘乡小荆村和碑头村交界处大肆采矿,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和山体滑坡。2007年5月,吴某将凤凰矿业小荆矿区矿山以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贾某、张某、刘某(3人均另案处理)经营,并负责对外协调关系,导致小荆村和碑头村交界处林地面积被毁坏达106.7亩。

  今年年初,根据群众举报,湘潭市森林公安局调查发现,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今年5月2日,湘潭市森林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经过3个月的努力侦破了上述5起案件。据湘潭市森林公安局通报,5起案件共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名,追缴违法所得近300万元,收缴涉案车辆6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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