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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新规防境外废物非法进境

发布日期:2011-06-30  浏览次数: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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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实施将促进废物进口和利用,推动企业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水平,规范我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防止境外废物非法进境,维护我国环境安全。

  《办法》完善了进口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并明确规定9项禁止:禁止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禁止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禁止进口危险废物;禁止以热能回收为目的进口固体废物;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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