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2005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已经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投票产生。为体现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社会对获奖项目的监督,现将2005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予以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和 个人对公布的项目及其内容持有异议的,采取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事实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地址(含邮政编码)等,向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100088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提出。我办 按照环保科技奖的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对持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对采取匿名异议的将不予受理。对逾期未提出异议的项目,视为无异议予以确认。对无异议的项目或虽有异议但查证后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 奖条件的,予以奖励。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