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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经济(一级建造师)精讲班第6讲讲义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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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建设工程经济(一级建造师)精讲班第6讲讲义lZlOl028 掌握投资回收期指标的计算2-3二、动态投资回收期( 一 ) 概念动态投资回收期是

建设工程经济(一级建造师)精讲班第6讲讲义

lZlOl028 掌握投资回收期指标的计算2-3

二、动态投资回收期

( 一 ) 概念

动态投资回收期是把项目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按基准收益率折成现值之后,再来推算投资回收期,这是它与静态投资回收期的根本区别。

动态投资回收期就是累计现值等于零时的年份。其计算表达式为:

( 二 ) 计算

Pt’=(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出现正值的年份-1)+(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的绝对值/当年净现金流量现值)

[例 lZlOl028-3]计算该项目的动态投资回收期。见教材35页

(三) 判别准则

Pt’≤Pc(项目寿命期)时,说明项目(或方案)是可行的

Pt’ >Pc时,则项目(或方案)不可行,应予拒绝

动态投资回收期一般要比静态投资回收期长些。

注意动态投资回收期、财务净现值和财务内部收益率之间的关系

Pt’<n,则FNPV>0,FIRR>ic

Pt’=n,则FNPV=0,FIRR=ic

Pt’>n,则FNPV<0,FIRR<ic

三、投资回收期指标的优劣

投资回收期指标容易理解,计算也比较简便,项目投资回收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资本的周转速度。显然,资本周转速度愈快,回收期愈短,风险愈小,项目抗风险能力强。

但不足的是投资回收期 ( 包括静态和动态技资回收期 ) 没有全面地考虑技资方案整个计算期内现金流量,即:只考虑回收之前的效果,不能反映投资回收之后的情况,故无法准确衡量方案在整个计算期内的经济效果。它只能作为辅助评价指标。

lZlOl029 掌握偿债能力指标的计算

债务清偿能力评价,一定要分析债 务资金的融资主体的清偿能力,而不是“项目”的清偿能力。对于企业融资项目,应以项目所依托的整个企业作为债务清偿能力的分析主体。

一、偿债资金来源

根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的规定 , 贷款还本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①可用于归还借款的利润

②固定资产折旧

③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费

④其他还款资金来源。

( 一 ) 利润:一般应是提取了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后的未分配利润。如果需要向股东支付股利,那么还应从未分配利润中扣除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 二 ) 固定资产折旧

( 三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费

( 四 ) 其他还款资金 :这是指按有关规定可以用减免的营业税金来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进行预测时,如果没有明确的依据,可以暂不考虑。

二、还款方式及还款顺序

( 一 ) 国外(含境外) 借款的还款方式

采用等额还本付息,或等额还本、利息照付两种方法。

( 二 ) 国内借款的还款方式

一般情况下,按照先贷先还、后贷后还, 利息高的先还、利息低的后还的顺序归还国内借款。

lZlOl029 掌握偿债能力指标的计算3

三、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指标主要有:

①借款偿还期

②利息备付率

③偿债备付率

④资产负债率

⑤流动比率

⑥速动比率

( 一 ) 借款偿还期

1. 概念

借款偿还期,是指根据国家财税规定及投资项目的具体财务条件,以可作为偿还贷款的项目收益 ( 利润、折旧、摊销费及其他收益 ) 来偿还项目技资借款本金和利息所需要的时间。借款偿还期的计算式如下:

式中 Pd——借款偿还期 (从借款开始年计算;当从技产年算起时,应予注明)

Id ——投资借款本金和利息 (不包括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部分) 之和

2. 计算

其具体推算公式如下:

Pd=(借款偿还后出现盈余的年份-1)+(当年应偿还款额/当年可用于还款的收益额)

【例 lZlOl029-1]计算该项目的借款偿还期。见教材38页

3. 判别准则

借款偿还期满足贷款机构的要求期限时,即认为项目是有借款偿债能力的。

借款偿还期指标适用于那些不预先给定借款偿还期限,且按最大偿还能力计算还本付息的项目;它不适用于那些预先给定借款偿还期的项目。对于预先给定借款偿还期的项 目,应采用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指标分析项目的偿债能力。

借款偿还期指标主要是以项目为研究对象。

( 二 ) 利息备付率 (ICR)

1. 概念

利息备付率也称已获利息倍数,指项目在借款偿还期内各年可用于支付利息的息税前利润 (EBIT) 与当期应付利息 (PI) 的比值。其表达式为 :

利息备付率(ICR)=税息前利润(EBIT) /计入总成本费用的应付利息(PI)

息税前利润(EBIT)即利润总额与计入总成本费用的利息费用之和

2. 判别准则

利息备付率应分年计算,它表示使用项目税息前利润偿付利息的保证倍率。对于正常经营的项目,利息备付率应当大于1,否则,表示项目的付息能力保障程度不足。尤其是当利息备付率低于 1 时,表示项目没有足够资金支付利息,偿债风险很大。

根据我国企业历史数据统计分析,一般情况下,利息备付率不宜低于2。

( 三 ) 偿债备付率 (DSCR)

1. 概念

偿债备付率指项目在借款偿还期内,各年可用于还本付息的资金 (EBITDA-TAX) 与当期应还本付息金额 (PD) 的比值。其表达式为 :

偿债备付率(DSCR)=(息税前利润+折旧+摊销-企业所得税)/当年还本付息金额

式中EBITDA ——息税前利润加折旧和摊销

TAX ——企业所得税

2. 判别准则

偿债备付率应分年计算 , 它表示可用于还本付息的资金偿还借款本息的保证倍率。正常情况应当大于1。

根据我国企业历史数据统计分析,一般情况下,偿债备付率不宜低于 1.3。

[例 lZlOl029-2]计算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见教材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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