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劳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8小时工时制度。每月休假8天。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薪 元。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 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用书面形式通知当事者本人: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在这三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甲方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给予经济补偿。
乙方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育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 双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30日内可向对方续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除上述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伍佰)元。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
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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