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有惊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环保资讯 > 环境标准 > 噪声控制标准 > 新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2010年4月1日实施(可打印)

新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2010年4月1日实施(可打印)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871

分享到:

文章摘要: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和指导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该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同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 2.4-1995)废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pdf(798 KB)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