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国水务并购战中一路攻城略地的法国威立雅,这次在西安遭遇挫折。在进行了两年的谈判后,《西安市水业资产重组框架方案》被重新制订,并已上报市政府等待批准。与两年前相比,方案的一个重大修改是:推倒了引进外资、复制“兰州模式”的原有设计,改为依靠西安市自来水总公司本身,走集团化改造和供水、污水处理一体化的路径,进行国有水务的自我改制。一旦新方案获批,可能成为中国水务企业明确回绝外资并购的第一宗个案。
中国向来有“一窝蜂”的毛病,一种做法采用的人多了,便无人再去思考它的科学、合理性以及利弊,外商并购中国水务即是一例。从这个角度看,“回绝外资并购第一个案”颇有些“反潮流”意味,与其说是反思以往我国水务改革的极好素材,倒不如说它首先值得欣慰,尤其是值得市民欣慰。
不禁联想起几年前的一则新闻:1997年,广东廉江自来水公司与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一纸合约,招商引资1669万美元建设一座现代化的自来水厂。引资人47万元的奖金拿到了手,而自来水厂建成后却整整空置了8年,因为若按合约的模式运行,廉江自来水公司第一年就要亏损2400多万元。当时笔者曾写文痛斥某些人在外商面前的弱智和“弱质”,甚至认为不啻于国人的一种耻辱。然而,十年过去了,这一案例并未成为各地水务改革中的前车之鉴,反而出现了法国威立雅一路攻城略地占领大片中国市场的局面。
据说,围绕中国水务改革的道路问题,对外商“并购”持支持态度的一些地方政府与持反对立场的中国城镇供排水协会一直处在“角力”状态。外商的“溢价收购”,地方上立即可获得数量可观的收入,要么解决其他公共项目资金问题,要么挪作他用,地方政府因此欢迎和支持;意识到诸多后遗症的西安自来水公司决策者以及员工则明确抵制高溢价将国有水务资产一卖了之。中国城镇供排水协会会长李振东曾以“水协”和个人名义写信给国务院主要领导,力陈外资高溢价收购中国水务资产可能造成的“陷阱”和“隐患”。外资收购者肯定不是傻瓜,甚至账算得比中方还精,不少报道都揭穿过外资高溢价收购内地水务的“秘密”:收购合同中附加水价上涨条款,未来城市水价要随着一个由CPI指数、汇率等因素影响的“K系数”来决定,这样等于将全部市场风险推给了政府;同时,还附加了合资企业必须以巨资定向购买外商关联企业的技术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及成套设备的条款,而这是严重违背中国招投标法规的。外方这种大肆攻城略地的做法,对我国水务事业的长远发展将意味着什么,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是不是仍然有一个民族产业的保护问题?热衷于并购的一些地方政府,不知道是因为缺乏辨析的智商,还是因为眼前利益、自身利益超越了长远利益、民生利益,似乎真正负责任思考的人并不多。
在外商“溢价收购”内地水务的问题上为什么会出现旗帜鲜明的支持派、反对派?显然不是认识甚或学术观点之争,而是背后的“价值取向”在发挥作用。前者持“市场”取向,后者持“民生”取向。而持市场取向的人恰恰最应该远离“市场”而以民生为最高原则。不同取向的背后,应该说就是“政治”,是中国的水务为什么要改革、为谁改革的重大原则问题。自来水毫无疑问属于公共产品,“自然垄断”又是其经营运作的典型特征,按说,以“三个代表”为主旨的地方政府,应当把改革的目标毫不犹豫地定位于“为人民”和“对公众有利”之上。“溢价收购”给地方政府显示诱惑、带来甜头的同时,却埋下了透支公共产品供应健康发展、透支市民切身利益的严重隐患,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一路攻城略地、所向无阻的外商之所以决心大、魄力大,是因为他们自信最终能充分实现丰厚的在华利益。
十分希望“回绝外资并购第一个案”能够在西安市政府的决策支持下成为现实,并由此展示深刻的反思意义和大面积的示范作用。假如这样,其政治意义、民生意义、公平意义将远大于项目的本身。同时希望与“水务”处在同样境遇的其他公共产品的改革,也能从中受到启发。一个几乎已成为常识的问题不容回避:这类项目既然事关公众利益,公众就应该有权利、有机会参与意见,甚至直接参与决策,但公众为什么常常被忘记呢? |